
两张奖状的来历
陶火清
在三中读书时,我曾当过学“毛选”的积极分子。不是我干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,而是救起了一个溺水的小孩。因住在长江边,自幼喜欢玩水。小时候相互救助手或脚抽筋人、游远了疲劳的人、被浪呛着的人是经常的事。这次给我如此的殊荣,实出意外。
那时我家在梅家巷租用私房住。搬运站搬走后,我家搬进站办公室里居住。厨房是几家公用,紧靠藕湖边。 66年4月的一天,中午放学回家吃饭,家里人都吃完了,我的饭菜留在厨房里,要我去吃。四月的天,还有点热,我脱掉外衣,开始吃饭。这时,隐隐约约地听见湖边有小孩的哭喊声,“救人啦”,“快来救人啦”。我连忙打开后门,跑到湖边。看到不远处有一小孩在湖水中挣扎,一个小孩在湖边哭喊。我自信水性还是可以的,顾不得脱衣鞋,就跳到湖水中。水不深,我边走边游,向小孩靠拢,到了他的身边,将他抱上岸,我从原路返回。到家里换衣、吃饭,然后上学,像没发生什么事一样。
第二天,有人通知我,说校团委的老师找我,我还很纳闷,我这个初二的学生,校团委找我搞么事。到了校团委,里面很有几人,似熟又不很熟。朱荣舫老师指着我问他们是不是这位学生,他们说是的。这时我才知道,是我救的那个小孩的家长到学校来送感谢信。朱老师问我,是什么力量激励我去救这个小孩,当时想到了什么?我答不上来。十几岁伢晓得么事呢?看到小孩在水中挣扎的样子,我只想到去救他。藕湖的水情我是很熟悉的,每到夏季闷热时,湖中的鱼就会往上翻,我经常到湖里摸鱼。就是湖中心也只一人多深,何况湖边,浅得很。长江掀起大风大浪是我最喜欢嬉水的时候。这点水算什么。现在想起来,当时未脱鞋是对的,湖边水里破碗、破瓶、瓦片较多,慌乱之中还会划破脚呢。世间的事是很维妙,如果这个小孩的家长不到学校来送感谢信,这件事就像没发生过一样。学校不表彰我,我也没有这深的感受。我不保存这两张奖状,也许会忘得一干二净。这真是想得的得不到,不想得的却得到。就这样我不费吹灰之力就当上了学“毛选”的积极分子。并上了学校的光荣榜。那年也是因为这事,在纪念五四青年节、六一儿童节时,我分别得了校团委、校少先队发的奖状。因第一次得这么高的荣誉,我至今还保存着这两张看似容易又不容易的奖状。

